(观察者网讯)从昨天(17日)起,多家台媒报道称,国航等几家大陆航司发新规定,核酸检测证明书有所谓“武汉肺炎”字样无效。
有台媒认为,此举“宣示意味浓厚”。
18日,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大陆方面17日借由南航、国航、深航等航空公司台湾分公司名义发布通知,强调旅客入境大陆所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若出现“武汉肺炎”字样,将被视为无效,拒绝入境。
17日,中国南方航空在其台湾版网页发布“关于搭乘两岸往返航班的旅客需凭核酸检验阴性证明搭机的温馨提醒”,内容共5项,第1至4项为既有规定,第5项则涉及上述内容。
南航网站截图
报道还称,中国国际航空及深圳航空则是通过台湾分公司联名发布可供打印的纸本公告,但并未在任何网页发布,而是以“国航/深航业务通告”的名义,在17日傍晚向各旅行社发去“关于核酸报告禁止有‘武汉肺炎字样’的提醒”,之后即在台商微信圈流传。
图自“中央社”
一名广东台商18日向“中央社”表示,有台湾旅游业者上午向南航及国航的台湾分公司查证,均确认有上述通知的存在。
据观察者网查询,确实如台媒所说,南航台湾版网站12月17日发布通知强调,为确保旅客的旅行健康及安全,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并配合相关部门政策,旅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文件正本方可登机,证明文书需加盖检测机构证明章,证明文件在检测结果报告出具时间点起72小时内有效。
这份“温馨提醒”还指出,国际世界卫生组织已发布对于“新冠肺炎(COVID-19)”之正名,请旅客注意医疗机构所提供之核酸检测证明书中,使用标准名称避免误用其他名称,如非正确名称将遭拒绝入境,请各位旅客周知。
与台媒说法不太相同的是,18日晚间,国航台湾版网站已经可以查询到落款为“中国国际航空/深圳航空台湾分公司”的通知,措辞如下:请旅客留意医疗机构所提供之核酸检测报告中,需有“新冠肺炎(COVID-19)”之检测报告方视为有效文件,如非正确名称将遭拒绝入境,请旅客在出发前务必提前了解搭机具体要求,以免耽误行程。
国航网站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2月11日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WHO总干事谭德塞强调命名必须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是污名化的名称,“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同时方便发音且与疾病有关”。
但在蔡英文当局的放纵下,一些台媒持续使用“武汉肺炎”的污名化说法。
港媒12月18日报道还指出,民进党当局官员、媒体仍多直称“武汉肺炎”。
另据《中时电子报》消息,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18日被问及此事时却声称,用语上我们会尊重各方要求,让台湾人旅行方便。
“中央社”则援引一些台商称,根据目前经验,绝大部分台湾机构所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纸本上注明的是“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COVID-19”字样,很少听说有注明“武汉肺炎”字样。大陆方面突然推出这一措施,感觉“宣示意味比较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