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法委5月27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清朗天空”发布情况通报称,福建长汀县俩民警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案涉案副所长被判9年,长汀县副县长等3人被免职,14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20年11月20日,龙岩市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一民警邹某某违反公安禁令,连续喝酒,当晚9点多,邹某某酒后来到了当地一宾馆的KTV,在喝酒过程中,对KTV一名女服务员采取暴力手段,涉嫌实施强奸。事后,受害人向公安局报警,邹某某被抓获。2021年2月7日晚上,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一名文职人员谢某某,在当地一酒吧内为其朋友过生日期间,对其隔壁桌一女子产生好感。8日凌晨,谢某某尾随该女子上卫生间之际,对其强吻,并涉嫌强奸。该受害女子向厦门铁路公安处长汀县铁路派出所报案,谢某某被刑拘。
4月19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媒体报道的“福建省长汀县俩民警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开展调查。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媒体报道的“福建省长汀县俩民警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并要求严格依法律程序办理。邹斌盛(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原副所长)因犯强奸罪(未遂)、强制猥亵妇女罪, 于2021年5月27日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谢佳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文职人员) 2021年2月8日涉嫌犯强奸罪,目前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在审理中。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队伍监督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长汀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长汀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煜,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曾帆,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赖永林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根据规定予以免职处理。另根据责任情况对14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上述案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从严加强队伍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政法干警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教育整顿中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坚决正风肃纪,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