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非法拘禁案背后,隐藏着多宗跨国“代孕”交易。38名外籍女子被以招工或代孕为由,高薪“聘请”偷渡入境,经过胚胎移植手术后,她们被非法拘禁长达四五个月,幕后黑手则是一家“助孕中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从犯陈某的一审判决书,湖南衡阳市珠晖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八九月份,吕某加入一家助孕中心,这家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为名,在菲律宾和越南招募女性,高薪引诱并偷渡至广州,吕某等人再通过扣押证件、言语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胁迫偷渡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并从中牟取暴利。
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吕某与先后加入的胡某、罗某、陈某等6人利用被害人怀孕、言语不通、行动不便的心理,并以非法入境的违法身份进行威胁,采取安装监控探头、锁门、罚款、看守等方式,先后对38名被害人非法拘禁长达四五个月。
珠晖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吕某自2018年八九月份经人介绍加入上述助孕中心后,便高薪引诱外籍女子入境非法务工或从事代孕,外籍女子入境后,吕某等人采取多种方式胁迫其同意代孕,该组织对参与代孕的女性实施胚胎移植受孕手术,等受孕后又分别将受害人安置在广州从化、湖南衡阳等地公寓居住,限制外籍代孕女子的人身自由直至生育小孩。
判决书显示,最初助孕中心将三名偷渡入境的外籍女子交由吕某在广州从化看守、管理,随后这些外籍女子从最开始的3人增加到10余人,吕某觉得人手不够,就先后叫来其二嫂及二哥来帮忙管理,到同年11月底,吕某又叫其大嫂和陈某来帮忙做饭并看管,吕某负责为他们安排具体工作并支付报酬。
到2018年12月时,吕某负责看管的外籍代孕女子已达17人,由于广州物价过高,他们将这些代孕女子转移到湖南衡阳。2019年1月28日,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向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报案,民警赶至宾馆当场将胡某、罗某等3人抓获,并查获30多名非法入境女子。吕某及陈某分别于2019年4月9日和2020年4月9日投案自首。
判决书显示,陈某在逃的一年时间里,吕某等其余嫌疑人已被判刑,陈某也在2020年12月14日接受审判。珠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某与吕某等人共同拘禁他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陈某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据此于2020年12月28日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