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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dreamable
创建日期: 2021-04-13 22:26:55 UTC
更新日期: 2021-04-13 22:26:55 UTC
引用:(Table ID 4, Record ID 1017)

标题 :
草民的最后稻草是“敌草快”
类别 :
社会
内容 :

怎么样这个标题够吸引眼球吧。


首先,就金德强事件,有坛友所担心的“政府压制舆论”的现象,尚未出现。相反,各种针对有关部门的责难之声,可以说一边倒。主流是民众盲目发泄垃圾情绪,可以理解;当然还有“带节奏”的,也正常。



不要把技术的进步,当成人性退步的借口。

导航可以掉线,人的良心不能掉线啊。

想不到观网也转发了这么富有煽动性的言论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493748&s=fwesszrbt


还有更“发人深省”的呢

因为2000块钱罚款,大卡司机金德强服毒自尽了。但人家阿里喜领182亿天价罚单,眼都不带眨一下的,还得谢主隆恩。

你瞧,两件无关的事扯在一起,那个熟悉的味道就出来了。


那我来说个有关的罢。


62万人中招的“罚单陷阱”?不不,那个稍等。


我要说的是,就在金德强事件前一天,4月4日凌晨,“沈海高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人死亡”,肇事共三辆大货车和一辆大客车。


4月4日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冀J7J828大货车在G15沈海高速上行驶中,右后侧一轮胎脱落在行车道上。0时48分许,董某某驾驶辽BHH576(辽B3Y69挂)大货车行至该处,紧急避让时,失控冲过中央隔离栏,与对向沪DL4452大客车相撞,大客车后方行驶的冀JW8295(冀J12K3挂)大货车追尾碰撞大客车、鲁FBZ268(鲁FGZ78挂)大货车追尾碰撞冀JW8295大货车。经调查,上述车辆驾驶人均无毒驾、酒驾,涉事车辆均无超员、超载、超速,董某某排除疲劳驾驶嫌疑。目前,李某某和其同车另一名驾驶人寇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闻链接:http://www.xinhuanet.com/2021-04/04/c_1127292633.htm


还要赔上多少条性命才能引起专业司机群体/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对交通安全的真正重视?


如果金德强一条命能换来“领导重视”,那他妈的这十一条性命,怎么说?!


===冷静一下===


是的,我也看了那些“卡友”的控诉和哭诉,没看完,因为越看越愤怒,想一个挨一个的,大嘴巴抽他们。。。他们这些,别说什么“可怜之人可恨之处”,纯就是可恨,只想自己挣钱,不顾别人死活,和XXX有什么区别?那些“控诉”我不一一驳斥了,相信我,他们站不住脚的。外行人不知道,我干了十几年了我不知道?


别扯什么中美差别,人命就是人命。


===再冷静一下===


好吧,驳斥一个你们外行最同情的点 -- “我一个司机怎么知道它掉线了”:这就跟,“我怎么知道车灯会不亮”、“我怎么知道轮轴会缺油”、“我怎么知道刹车管漏气”一样的!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干嘛吃的。。。你购买/安装时就该问清楚学会了,如何检查,确定,保证它是在线状态,你有app可以查,还可以问挂靠公司,运营商,总之这是“行前车检”(pre-trip inspection)必须做到的,做不到就别上路,就这么简单。


你要真不知道,那活该挨罚不冤;器材不合格,你找厂家打官司,你找保险赔,,,你是司机,你就得担这个责任,废什么话。


公路不是你们家开的,你上路行驶的权利,是官方授予的,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你得到授权的必要前提。尤其是专业司机,你利用公家的道路赚钱,说好了遵守规定的,你又不遵守,就是诈骗!查出来你特么还喊冤,查不出来你将来撞死了人就不冤了对吧。。。


北斗可以掉线,良心不能掉线???驾驶不合规的卡车上路,不正说明良心已经掉线了!!!


===再冷静一下===

===再冷静一下===


金德强事件,我觉得可以从事件本身,专业司机的群体生态,有关部门的监管,等等不同层面来谈。可我没受过文科训练,不可能那么有条理,想哪儿说哪儿吧。


“北斗掉线罚司机”,公平不公平?我说了,公平。而且,他不但是司机,还是车主(公司法人?)。路管人员罚的应该也是“公司”。因为个体经营,身份重合,有意无意的,概念就被模糊了,只说自己是司机,不说自己是公司老板。总要以更为弱势的角度喊冤,才更有力量,对不?


说丰润检查站管得比别处严,很多司机都经历了雁过拔毛般的整治,我认为这挺好的,但还不够。说它好,因为至少一是业务熟练二是执法公平,没人说他们索贿什么的吧;;说它不够好,因为他们光开罚还不够,还应扣留“带病”的卡车,修不好就别放走。整治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而放行带有安全隐患的卡车是与这一目的相悖的--当然我也知道,目前在国内还不能100%实现,硬件/基建还跟不上。


按说人死为大,,,可也不能就说,人死了就站上了道德顶点吧。

这个说法我没找到原出处,不过呢,既然从业十年,家里也干这个的,北斗终端也装了五六年了,不是第一天,就不要卖弄清纯了。。。十几(17)分钟叫救护车是“及时”还是“见死不救”,当然大家可以争议,不过他遗嘱里说了“六小时”,看来也不是一时怎样,而是之前就预想过的?


如果说该罚的2000块是压垮他的最后稻草,那,之前的稻草有多少?都长什么样?按他哥哥的说法,他以前的月收入数千元,旺季万余元,不知道在河北是个什么水平,算不算底层?行业内卷、收入骤降,是近半年(今年?)的事,他在这期间,有没有另找出路?毕竟“三高心脏也坏了”,本身就是安全隐患,已经不适合驾驶卡车了。他家站着房躺着地的,他真的就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了吗?


好吧,社会问题我不懂。


===草草了结===


回到前面说的11死的恶性事故,你看,无毒驾、无酒驾、无超员、无超载、无超速,也没有疲劳驾驶,就是一次不幸的偶发事件嘛,,,所以说你们是业余的我是专业的。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大多数”人都反对的法规就是恶法。


也千万不要以为“法不责众”就能占到便宜。


在划时代的技术升级到来之前,“交通安全”还是要用血来写,用命来换。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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